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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投縣男子王忠義被控強推母親溺斃溪流詐保遭羈押2年又6天後,台中高分院依台大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,認定王母是意外死亡而非他殺,今年4月12日當庭釋放王忠義,檢方不服提出抗告,最高法院發回二審重新裁定,台中高分院今年6月傳王忠義到庭,仍裁定釋放,檢方再抗告,最高法院7月20日二度撤銷台中高分院釋放裁定,發回台中高分院更裁,台中高分院今天開庭,傳當時解剖的法醫潘至信說明,潘至信強調此案是生前落溪,溺水造成窒息是死因,但死亡方式未確定。王忠義在開庭前接受媒體訪問說,他本來就無罪,一點也不擔心今天檢方二度抗告,最高法院發回更裁結果,他只在意,此案中一審司法官的究責,因為解剖法醫潘至信在一審的供詞都對他有利,但檢察官和法官扭曲或片面解讀證詞。台中高分院今天傳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法醫潘至信當鑑定人出庭說明,他先在法庭上做詳細的此案解剖報告一個多小時後,接受檢辯審的詰問後後,合議庭將進行評議,當庭決定王忠義是放或是押,直到中午,法官仍在評議中。法醫潘至信表示,此解剖案中,他看不到令人信服且明確的他殺證據,死因是生前落溪窒息,但死亡方式非靠解剖決定,要靠周邊調查決定。最高法院發回更裁指出,台中高分院究竟以何事實認為王忠義應該無保釋放或羈押原因消滅,應該在裁定理由中詳述,但台中高分院未作調查,亦未詳述撤銷羈押的理由。男子王忠義被控為詐領保險金殺父弒母,一審被判無期徒刑,在羈押2年又6天後,台中高分院依據台大法醫研究所的書面鑑定,認定王母「跌落溪中撞擊石頭受傷溺斃成分居高」,於今年4月12日當庭釋放王男,僅要求王限制住居和定期向派出所報到。檢方提出抗告。最高法院在六月初首度撤銷無保釋放王忠義的裁定理由指出,台中高分院僅憑台大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結果,卻未敘明如何審酌、為何採信鑑定報告的理由,裁定釋放王忠義的理由不夠完備,應盡快重裁是否繼續釋放或羈押王忠義。被控殺母的王忠義今天到台中高分院出庭,他說自己沒罪,一點也不擔心,他反而強調這件案子,最後要追究失責的司法官。記者游振昇/攝影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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